一、開端

我們科新來了一個年輕的小伙子小瑞,為人勤快、性格開朗、表達能力強,我和大家都很喜歡他。可自從上個月開始他像變了個人,工作心不在焉,我和他說話他反應遲鈍,每次出去接電話一接就接半天,回來臉色也非常難看,交給他的工作總是拖延、交上來的很多數據也頻繁出現差錯,他的不良表現持續了一周,我猜想,小伙子可能是遇到什麼麻煩了。

 

果真,上週兩個打扮入時的女孩子來單位,來了就要找我,“你是小瑞的領導啊?你下屬人品有問題你管不管?”其中一個女孩說話毫不客氣,我還沒反應過來,小瑞進來開始拉她們出去,“主任對不起,這是我的私事,我會盡快處理好的。你們別鬧了,有話我們出去說,求求你了還不行麼… …”在小瑞哀求加呵斥下,兩個女子還是大鬧了十幾分鐘弄得滿城皆知然後走了。

 

從兩個女孩的表述中我知道了大概,本來是正常的男孩女孩談戀愛鬧矛盾,但是從女孩多次說“你要對我負責”這樣的話中,我知道兩人肯定是踏上了“婚前性”這艘必翻的小船上!那個女孩雖然在姐妹的鼓動下做出了不當的行為,似乎無理取鬧、話語咄咄逼人,但我卻從她充滿戾氣的表情中看到了很多悲戚和絕望。

 

後來幾天,我以一個長輩而不是領導的身份找小瑞​​談過,還給他講了我和我妻子的故事,希望他能從中得到一點觸動。

 

 

二、領導與他妻子的故事

我和晴是一次暑假在兒童福利院認識的,當時覺得那麼受孩子歡迎、笑容像孩子一樣單純地她,一定是值得相伴一生的,於是私下里“巧遇”了很多次之後,我們成為了戀人,那時的我們還在不同的城市上大學,趕上小長假我能去看她一次。

 

晴是非常單純的人,對​​我從來不設防,也可能受周圍人的影響,好幾次我去看她,她總是提出不想回宿舍了,她倒是沒有別的意思,只是好久才能見一次面,每次都想多呆一會,我又何嘗不是呢,我們真的是志同道合,在一起總是有說不完的話,我們聊將來有能力了,要在家鄉開一所公益的幼兒園,專門照顧那些沒有依靠的留守兒童;要建立一個流浪貓狗收留中心,讓那些被主人拋棄的小可憐有一個溫暖的家……晴就是上天給我的禮物,幫助我完成自己的那些公益夢想。

 

有一次,我開玩笑說道要我那學臨床醫學的朋友志來我們流浪貓狗收留中心做獸醫,晴被逗得撲到我懷裡開懷大笑,我們除了牽手之外很少做親密接觸,一個原因是晴單純,另一個是我在有意克制,我看看表已經不早了,拍了拍晴的肩膀說“送你回去吧,再晚宿舍樓就鎖了”那天晴竟然摟著我的脖子說不想回去了,“小歡說每次你都不留我,這很不正常,她說是不是你不喜歡我?”

小歡是她的室友,大學裡交了男朋友,常常夜不歸宿,晴可能是受了她的影響。

 

我拉起晴的手,看著她的眼睛說出了我一直未說出的心裡話:“正因為喜歡和愛,所以才更尊重你,才不能給你帶來傷害,你是我心中想要相伴一生的那個人,但是人生無常,我們都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我鄰居阿強你知道,出車禍去世的那個,你知道他生前的女友現在過得多慘麼,她現在的丈夫一點也不珍惜她,我媽說就是因為她曾經為阿強打過孩子,阿強和她也曾經想過一生一世,所以提前嚐了禁果,誰知道是這樣的結局呢?現在社會風氣不好,但是我們依然要堅持自己的原則:兩個人一定要接受親友們的祝福和承認後才可以"在一起"隨隨便便偷偷摸摸地結合與禽獸何異?”

 

晴聽了我的一番話,捶了我一下說:“回去就回去嘛,誰讓你和已經去世的人相比,道理我懂了,以後不許說不吉利的話。”那以後晴再沒有提出過留下來陪我,但我卻明顯感覺她更加信任和依賴我了。

 

有一次晴的室友們聚會,各自把“家屬”帶上了,小歡和她男朋友在吃飯的時候因為一件小事吵了起來,我一直打哈哈轉移話題,可她男朋友不依不饒,最後拂袖而去丟下尷尬傷心的小歡,那天小歡一個人喝了很多酒,攔都攔不住,然後和我們說了很多。

 

原來她和男朋友鬧成這樣已經很長時間了,就是因為已經“在一起”了,所以小歡一直遷就著男友,男友對她卻越來越沒有耐心,兩人一直分分合合。說著,酒過三巡的小歡拉著晴說:“晴晴,你知道麼,其實我是多麼羨慕你啊,我甚至嫉妒你,旭這麼愛護你……”小歡說著趴在桌上哭了起來,當時晴看看我,紅了眼睛……

 

後來我和晴的故事全是“俗氣”的幸福模樣,畢業後我和晴回家都順利找到了工作,後來在親友們的祝福下完婚,婚後我們依然互相尊重、相敬如賓。晴有孕後辭去了工作,打算“退隱江湖”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並且和我一步步完成我們的公益夢想……

 

 

三、【附】幾條“婚前性”害處略說:

一、婚前性關係容易使男女兩人在結婚前分手。有些女孩為了怕失去心愛的男孩才勉強獻出自己的肉體。結果常常適得其反,蕭特博士說:“如果她堅持最後一道關防,也許更容易把他掛住。”

 

二、許多男人不願娶一個跟別人發生過性關係的女孩,蕭特博士說:“有些男人一直在盡量大的努力減少總人口中處女的人數。但是到了結婚的時候,他們卻不肯要一個"舊貨"”。

 

三、發生婚前性關係的女孩,婚姻生活比較不快樂。蕭特博士說“婚前性關係次數越多,婚後的生活越不快樂。”

 

四、發生婚前性關係的女孩,離婚率較高。這是第三項的自然結果,婚姻生活不快樂是離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在婚前發生過性行為的女孩,婚後容易對丈夫不忠實。容易發生婚姻外性關係。她們紅杏出牆的機會是婚前沒有性經驗的妻子的兩倍。

 

六、在婚前發生性關係,可能會使少女嫁給不合適的人。“性能夠使你盲目”,某些少女也許相信她已找到真正的愛,事實上使她和男友結合在一起的力量是性而不是愛。

 

七、婚前性行為如果使女人意外地懷孕,常常會引起悲劇,成為雙方一生不幸的開始。

 

資料來源:轉自大悲拔苦戒邪淫論壇~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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